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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警察局參訪預約

線上申請參訪須知
 

  1. 目的:為使民眾瞭解警政措施,本局特規劃相關參訪行程,並由專人導引,為民眾解說及實施防範犯罪宣導等工作,以增進警民關係。
  2. 對象:機關、團體、學校及幼稚園。
  3. 申請辦法:於預定參訪日,10日前提出申請,採線上或公文方式向本局申請。申請時請註明:單位名稱、來訪日期、人數、聯絡人姓名、電話、信箱。預約確認後,本局會以電話或E-mail通知,辦理情形亦可線上查詢。如因故取消行程請務必於3天前電話告知。 (承辦單位:公共關係科,電話:05-5373232。)
  4. 開放時間:每週一~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5. 參訪時間:全程以1至2小時為原則。
  6. 參訪內容:您可視其需求勾選,本局將依照參訪人員年齡或身分等,選擇符合您需求的參訪行程。
  • 武器、裝備展示及解說(20分鐘)
  • 刑事鑑識器材展示及解說(25分鐘)
  • 預防犯罪宣導、參觀候詢室(25分鐘)
  • 保護婦幼安全、防治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宣導(20分鐘)
  • 預防少年犯罪宣導。(20分鐘)
  • 110報案中心講解(20分鐘)
  • 交通宣導及重型機車展示介紹(25分鐘)
  1. 注意事項:
  • 非有本局同仁導引及陪同,參訪者請勿擅自進入辦公處所。
  • 參訪機關團體應指派專人自行維護團員秩序與安全,並遵守本局相關規定。
  • 請自行安排交通、停車問題,本局不提供交通工具及停車場。
  • 請勿大聲喧嘩,以免影響辦公秩序。
  • 未經許可,請勿隨意使用本局物品。
  • 若需拍照或錄影,請先徵詢同意。
  • 因人力及環境的限制,原則上每週開放參訪一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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