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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防宣導

求助卻遇上二次詐騙?
公布日期:2024-02-23
發布單位: 刑事警察大隊   林宜瑩
詐騙案件令人深惡痛絕,尤其不慎遭受詐騙的被害人,更希望能將損失的款項拿回來。然而近期社群平台有許多描述「駭客幫你把被詐騙的錢拿回來」的貼文或廣告,宣稱駭客幫助受害者從博弈或投資等詐騙平台成功將錢財挽回,事實上卻是詐騙集團利用受害民眾想追回被騙款項的心理,在社群平台投放廣告,假借國際駭客組織名義,宣稱可入侵詐騙集團的網站把錢要回來藉此要求民眾提供個資與金融資料以「二次詐騙」。
歹徒利用被害者想追回被騙款項的心情,再以「警方查獲歹徒」或「可將之前遭詐款項領回」等話術,誘騙被害人再次匯款。因此歹徒也可能包括冒充警方、檢察官、律師等等,向受騙的被害人宣稱破獲先前的詐騙案件,已經追回相關款項,或稱有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可協助民眾把錢要回來,利用民眾對法律從業人員的信任,索取「手續費」、「驗證費」、「保證金」,造成同一人二次受害。
雲林縣警察局提醒,若有已經報案的詐騙案件,應以司法調查結果為準,勿輕信相關話術。若您不慎受到詐騙,應立即報警備案,由警方介入調查。切勿尋求類似駭客或來路不明的單位,更應避免將被害人個資提供予他人,以免陷入二次詐騙的困境。合法途徑報案是保護自己權益的正確方式!
民眾可關注雲林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ylhpb.gov.tw/)及165全民防騙網(https://165.npa.gov.tw/)之宣導資訊,提升警覺心以避免被詐。有任何詐騙上的疑慮可撥打提供24小時諮詢的165反詐專線,另如有發現可疑人、事、物,或不慎遭受侵害,請第一時間撥打110報案電話,由警方儘速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