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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警察局街頭執法教育微電影
    簡介
  • 上架日期︰2016-08-17
  • 累計瀏覽︰2973
  •  全 畫 面︰全畫面
  • 雲林縣警察局街頭執法教育微電影
    於公園發生聚眾鬥毆事件,110勤務指揮中心接獲報案,立即指揮線上警力前往處理,因鬥毆人數眾多,後續調派其他警力支援,到達現場加以制止。
    員警在處理傷害、公然污辱或毀損等案件,認為屬於告訴乃論,未依現行犯逮捕移送,以致造成負面輿情發酵。依據司法院第2505號解釋:「告訴乃論之現行犯,不論何人均得依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逕行逮捕」,因此逮捕現行犯,當事人雖不願告訴,仍應經檢察官許可,始得不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