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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寫信

在您使用本局局長信箱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內容:

  1. 為確保您的電子信箱未遭他人冒用,當您使用本局網路報案信箱後,請您務必於48小時內至所留電子信箱點選系統自動發送之「確認信」,完成確認後,本局將由專人受理並分派至相關單位處理,請注意檢視該確認信是否被分類移至垃圾郵件區。凡未經您確認的信件,本局將不予受理。
  2. 您可透過「確認信」內案件編號及安全密碼查詢處理結果。


備註: 
  為維護留言諮詢者的隱私及防止本系統淪為攻訐謾罵工具,所有留言諮詢內容的處理回覆及諮詢者查詢留言諮詢辨理情形,皆以原諮詢者所留之電子信箱為準,故煩請填寫正確e-mail,以加速案件處理速度,謝謝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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