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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防宣導

簽名前請慎重
公布日期:2022-04-25
發布單位: 刑事警察大隊   林宜瑩
有網友分享其親戚在郵局辦完事,遇到有人請他簽名,便可拿贈品。簽下去後卻被騙走 30 萬元!經查證,該人是在郵局外拿到「美容體驗券」而去店家做臉,對方趁做臉時要被害者簽名,沒想到竟成立 30 萬元的「借貸契約」
提醒您,若遇到突然需要簽名的場合,請再三確認,切勿貪小便宜而誤入不肖業者的陷阱。
(資訊來源:165全民防騙臉書)
相關連結:MyGoPen查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