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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防宣導

小心惹上大「麻」煩!
公布日期:2024-03-18
發布單位: 刑事警察大隊   林宜瑩
依臺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大麻(含製品)屬第二級毒品,任何製造、運輸、販賣、攜帶入境、持有及施用之行為,皆屬違法行為。且吸食大麻易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出現妄想、幻覺、口乾或眼睛發紅等現象,社會大眾切勿輕忽大麻對於身心健康影響。
依據刑事警察局近年毒品施用案件分析,超過半數大麻吸食者年齡落在25~34歲、其中大學學歷以上者有3成,不乏高知識份子,然而大麻的成癮性甚至比安非他命還可怕。大麻主要成分包含四氫大麻酚(THC)及大麻二酚(CBD),其中THC具有神經迷幻作用及成癮性,使用後會產生心跳加快、妄想、幻覺、口乾、眼睛發紅等現象;長期使用會造成記憶、學習、認知、判斷及動作協調能力減退,亦會產生耐受性及心理依賴性,同時增加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風險,而且可能吸一次就上癮!
在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大麻被列為第二級毒品。一旦吸食大麻的行為被查獲,初犯者若經評估通過,通常會由檢察官給予一次緩起訴的機會,但依法必須進行為期一年的戒癮治療,在緩起訴期間也必須不定時接受檢警的採尿檢驗。若行為重大或再犯者,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即會被法院判決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此外,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經查獲將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甚至持有大麻或大麻種子只要被查獲,就有可能分別被處以2年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對於家中有年輕孩子的家長,建議可從「氣味」著手,因為大麻會散發一股獨特的味道,不同於一般市售香菸。所以家長若發現孩子身上經常有奇怪的味道,還有交友圈出現變化,以及近來情緒起伏很大、行為衝動,就要特別留心孩子是否接觸大麻,及早發現才能盡快把孩子拉回正軌。
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報案專線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