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交通安全宣導

搭乘計程車安全觀念
公布日期:2023-03-31
發布單位: 虎尾分局   黃峯山
搭乘計程車安全觀念

1.搭車時,先察看車內右前方及前座椅後方指定插座
有無置放執業登記證及副證(無者,避免搭乘),及登
記證上相片是否與駕駛人相符,並牢記車號、行名稱、
品牌及駕駛人姓名。

2.計程車後車窗玻璃,未依規定標識車號,或車窗玻璃
黏貼不透明反光紙,無法直接觀視車內環境者,避免
搭乘。

3.司機態度凶惡、儀容不整者,避免搭乘。

4.老弱婦孺搭車時,應注意安全維護。

5.錢財不可露白。

6.遇有被劫、盜及暴力行為時,緊急搖下或猛敲車窗呼救。

7.遇有被害應牢記嫌疑犯年貌、衣著、特徵及逃逸方向,
並保持跡證之完整,並即時打110或就近向警察單位報案。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