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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防宣導

新興毒品氾濫,法務部出手列管9項毒品
公布日期:2019-04-25
發布單位: 虎尾分局   許雅雯
----新聞轉載.自由時報---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毒品氾濫,總統蔡英文把反毒列為優先要務,還投下4年100億元的經費滅毒,法務部也頻下重手,除了強化安居專案、阻絕毒品於境外、提高毒品獎金,9日再開毒品審議委員會,一口氣把9項物質列管為毒品,創下史上之最!

法務部指出,9日的毒審會決議將「1-氯苯基-2-(1-吡咯烷基)-1-丙酮」、「去氯-N-乙基愷他命」、「乙基乙基卡西酮」、「氟-α-吡咯啶苯己酮」、「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依替唑侖」列管為第三級毒品,而「氯地西泮」、「4-苯胺-N-苯乙基-4-哌啶」及「N-苯乙基-4-哌啶酮」列管為第四級毒品。

法務部表示,這次列管數量創下史上之最,主因是警政署近來頻查獲「氯地西泮」、「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及「依替唑侖」等成分流竄市面;而調查局則在鑑定新興毒品過程中發現「1-氯苯基-2-(1-吡咯烷基)-1-丙酮」、「去氯-N-乙基愷他命」、「乙基乙基卡西酮」、「氟-α-吡咯啶苯己酮」等成分,為了避免民眾施用造成社會危害,決議列管。

「4-苯胺-N-苯乙基-4-哌啶」與「N-苯乙基-4-哌啶酮」則為芬太尼的製造原料,因芬太尼屬於強效鴉片類的二級毒品,具高成癮性,近幾年歐美國家已有數萬件使用芬太尼過量致死案例,毒審會認為對社會危害性甚大,有必要管控原料,因此通過將此兩項物質列入第四級毒品管制。

法務部強調,本決議是因應新興毒品氾濫及展現強力打擊毒品決心,將依決議儘速擬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附表修正草案》,並報由行政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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