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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申辦服務須知

警察機關協助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規定
發布單位: 西螺分局  

民眾使用分局網站申請舉家外出安全維護服務須知

一、依據:

    內政部警政署函頒「警察機關協助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規定」。

二、西螺分局網路提供受理服務時段:非假日上班時段。

三、若為下述時段申請者,均屬臨時服務案件,請改以撥打一一○電話、或親赴轄管分駐(派出)所方式辦理。

(一)於假日期間提出申請者。

(二)申請日與外出日間隔3日以內者。

四、使用網路申請服務填寫資料時,請您務必留下正確聯絡資料,俾利本分局規劃後續相關安全維護事宜(本分局對申請人身分及資料嚴予保密)。

五、台端已詳閱並明瞭前述宣導訊息後,欲申請者,請填寫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服務登記表。

六、申請書填寫格式:

 

雲林縣警察局受理民眾網路申請舉家外出安全維護服務登記表

申請人姓名

申請日期

外出日期

預定返家日期

住所地址

聯絡電話

申請時間

外出時間

預定返家時間

 

0年0月0日

0年0月0日

0年0月0日

 

 

0時0分

0時0分

0時0分

 

 

 

 

 

 

 

 

 

 

 

 

 

 

 

 

 

 

七、網路申請作業流程:

分局受理→派案轄管分駐(派出)所→完成派案副知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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