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機關協助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規定
發布單位:
西螺分局
民眾使用分局網站申請舉家外出安全維護服務須知
一、依據:
內政部警政署函頒「警察機關協助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規定」。
二、西螺分局網路提供受理服務時段:非假日上班時段。
三、若為下述時段申請者,均屬臨時服務案件,請改以撥打一一○電話、或親赴轄管分駐(派出)所方式辦理。
(一)於假日期間提出申請者。
(二)申請日與外出日間隔3日以內者。
四、使用網路申請服務填寫資料時,請您務必留下正確聯絡資料,俾利本分局規劃後續相關安全維護事宜(本分局對申請人身分及資料嚴予保密)。
五、台端已詳閱並明瞭前述宣導訊息後,欲申請者,請填寫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服務登記表。
六、申請書填寫格式:
雲林縣警察局受理民眾網路申請舉家外出安全維護服務登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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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姓名 |
申請日期 |
外出日期 |
預定返家日期 |
住所地址 |
聯絡電話 |
申請時間 |
外出時間 |
預定返家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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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年0月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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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網路申請作業流程:
分局受理→派案轄管分駐(派出)所→完成派案副知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