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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防宣導

不出租不販賣帳號
公布日期:2022-04-12
發布單位: 刑事警察大隊   林宜瑩
「把帳號租給別人,我又沒損失,還可以拿錢耶!」
但你知道嗎?
現在每月小賺幾千塊,殊不知以後要賠上數十、甚至上百萬元!
在這個網購便利又快速的世代,人人幾乎都有自己的網購帳號,有些網購平台更是網購與賣場帳號連動,而詐騙集團就是看準了這個便利性,誆稱向你租借賣場帳號,以經營小本生意為由,行詐騙之實。
不論是交易平台帳號或是個人的金融帳號、個人申辦的門號,都不應「出租」或「販賣」給他人,不僅個人資料外洩外,更可能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涉及幫助詐欺取財等罪,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你所輕鬆得到的,後續都可能付出更大的代價!
#防詐三要領:冷靜、查證、報警
(資訊來源:NPA署長室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