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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導

6月1日上路交通新制
公布日期:2021-06-21
發布單位: 斗南分局   邱建銘
交通新制6月1日上路,
惡意逼車、未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等違規項目將重罰!

修正重點報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
大客車、大貨車及109年9月4日起
新登檢領照總重量逾3.5噸以上小貨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最高可處24,000元;
行車視野補助系統無法正常運作者,最高可處18,000元,並均責令臨時檢驗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
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最高可處9,000元、吊扣牌照6個月,
1年內再犯者再加吊扣駕照6個月。
蛇行、嚴重超速、惡意逼(擋)車、在道路上競駛(技)等危險駕駛行為,
除原本罰鍰外,吊扣牌照的期間也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


#不當危險駕駛,拒絕惡意逼車!
#雲林縣警察局 斗南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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