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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公示送達受送達人潘○海洗錢防制法書面告誡書案(未能送達,受送達人行方不明)。
公布日期:2024-01-30
發布單位: 西螺分局   鄭友仁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同法第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 受送達人潘○海,(護照號碼:K0408***),因遭通報行方不明而未能送達,應對之送達之洗錢防制法書面告誡書正本1件,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同法第81條規定應為公示送達。
二、 應送達之洗錢防制法書面告誡書正本現由本分局承辦人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至本分局領取。
三、 上開送達,其公告或通知書黏貼公告欄處之日起,經20日於113年2月18日發生效力。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 書面告誡書
    下載 Pdf 檔(1130123潘文海.pdf)_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