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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警察局「關懷弱勢族群-辦理身心障礙者申請自願捺印指紋建檔活動」
雲林縣警察局「關懷弱勢族群-辦理身心障礙者申請自願捺印指紋建檔活動」

  為落實關懷弱勢族群,加強辦理失智老人、精神病患、身心障礙者申請自願捺印指紋建檔等為民服務工作,減少身分不明與失蹤人口案件,落實辦理「關懷弱勢族群-辦理身心障礙者申請自願捺印指紋建檔活動」。

  「警察機關辦理身心障礙者申請自願捺印指紋作業規定」,旨在透過家屬、監護人或社福團體申請自願捺印指紋建檔,提高身心障礙者(包括失智症老人或患者、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或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智能障礙、精神病患等)失蹤後尋獲的機會。
自願捺印指紋申請手續,內容如下:
(一)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者之家屬或監護人。
(二)自行向各分局偵查隊、警察局鑑識科申請,或向社服團體、社團報名,可申請警察局派員前往社團辦理指紋捺印。
(三)申請時應填寫同意書(戳章),填寫當事人及申請人之基本資料。
(四)繳驗戶口名簿或殘障手冊並核對資料。


連絡電話:

警察局鑑識科:05-5320259

斗六分局:勤務中心05-5322598  偵查隊05-5346031

斗南分局:勤務中心05-5970544  偵查隊05-5978600

虎尾分局:勤務中心05-6331771  偵查隊05-6329240

西螺分局:勤務中心05-5868165  偵查隊05-5862844

北港分局:勤務中心05-7832015  偵查隊05-7832636

台西分局:勤務中心05-6983934  偵查隊05-6982414